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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881-43号第二单元5层502室抵债资产公开竞价活动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发布日期:2024-07-17
所属地区:甘肃 - 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7/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将于2024年7月24日10:00时起至2024年7月2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网址(略)(略)名下位(略)抵债资产公开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略)名下位(略)抵债资产。清单如下:
住宅/商业类标的信息登记表
标的名称:(略)
(略)抵债资产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3)甘01执恢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略)签合同
2013预06954号
标的所有人(原)
罗萍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业房产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过户情况
暂未过户
经营情况
被第三方占用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抵押

提供的文件
(2023)甘01执恢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总面积
91.77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
土地总面积
/
房产年龄
8年
装修情况
室内铺地板,墙面刷乳胶漆,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及厨房墙面瓷砖到顶,铝扣板吊顶。
房屋户型
两室两厅一厨一卫
(略)
5楼
房屋朝向
南向
周边配套
周边生活服务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
其他介绍
房屋被第三方占用,需受让方自行清退
标的相关费用
过户税费情况
需受让方承担买卖双方过户环节所有税费
其他费用情况
情况不明

二、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略)需在竞拍前审核竞买人资格,需竞买人签订受让承诺函,(略),方可进行竞拍。
6.意向受让方应当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略)扣收全部保证金,且有权单方面宣布本次转让无效并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7.受让方应在《资产转让协议》生效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除履约保证金以外的全部转让价款。
8.《资产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全部满足后,在约定的交割日前,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标的并进行标的资产权属资料移交。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
9.交易中技术服务费、转让标的之上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略)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转让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略)及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让方可以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
竞买人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有关拍卖标的不动产的权属证明或其他文件中载明的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面积(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土地面积、用地面积、分摊面积等)可能存在误差、错误或存在不能被有关机构认可的情形;
b、转让方尚未实际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或其已经或将会丧失对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实际占有(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的全部或部分已经被出租或被第三方合法或非法占有),致使转让方(或义务人)无法或难以向竞买人交付(转移占有)拍卖标的项下不动产;
11.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发布补登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确定没有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略)组织双方协议成交;如产生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略)按照信息披露的竞价方式:(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1个工作日与转让方联系(陈女士联系方式:(略)
五、竞价方式:(略)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略)
2.标的起拍价:【904778.40】元,竞价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3.竞价时间:拍卖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0:00时起至2024年7月23日10:00时止,竞价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00时起至2024年7月25日10:00时止(延时除外,(略)时间为准)。
4.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报名和参与方式:(略)
(略)上进行,(略)(略)(略)络竞价页面提示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和参与竞买。如有更改将另行公布。
七、竞价成交价余款的结算方式:(略)
竞拍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线上支付拍卖余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略)。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略)(地址:(略)
八、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京东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在办理资产交割过程中,转让方承担由原所有人过户至转让方名下相关税费,转让方向受让方过户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因竞买事宜发生的纠纷,由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保证金事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略)线上支付拍卖余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略)及转让方有权扣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略)应向受让方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略)应在扣收后的当日将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交付给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进行追偿:
(1)意向受让方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价格为起始价格,意向受让方皆不按要求应价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的。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公告等有关文件。
8.(略)最终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略)盖章后方可生效。
9.此项目最终成交价格必须不低于公开起拍价格。项目公开竞价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竞买人所报价格不低于起拍价格,需在公开竞价结束后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确定没有新的竞价者参加竞价才能成交。若在补登公告期内又出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人,项目标的再次进入公开竞价程序,如无人报价,按第一次竞拍时竞买人所报价格成交。
九、(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拍须知》、《标的物介绍》(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略)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略)咨询。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此公告在“(略)”上发布。
(略)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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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名下位(略)抵债资产
所在地: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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