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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路539号附4号住宅(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四川 - 内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特别说明

1、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描述表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2、本次拍卖所涉及到的标的物不包含房屋内部的家具、家电、装饰等可移动物件。
3、拍卖后办理不动产权证变更所涉及的双方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拍卖成交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拍卖后,买受人自行到标的物所(略)办理物业交接等手续,标的物所欠水电气费、物业费以及配钥匙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6、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略)络服务提供者;
7、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8、(略)上公示;
9、港澳台同胞以及境外人员购买,需要符合本地房地产相关政策,同时提交个人身份信息材料到法院。
10、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川(略)人民法院
(略)住宅的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7日10时起60天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坐落(略)】,建筑面积86.11平方米,网络询价为(略),变卖价:191729.6元,保证金:3万元;竞价幅度:(略)
特别说明:
1、该标的物,本院依法张贴了拍卖公告。
2、拍卖标的物目前有租赁,租赁期至2024年11月1日,月租700元/月,2室。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房屋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房屋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4、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本院负责交付。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变卖方式:(略)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十日内全部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四、本次变卖是以本院(2023)川1002执174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启动,(略)统一安排,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832-(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看样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四川(略)住宅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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