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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沈阳理工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沈阳理工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理工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44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977,700.00
最高限价(元):977,7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需求工程建设内容:沈阳理工大学新建研究生公寓项目占地面积3447.90平方米,建设地点:(略)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咨询、合同管理、招标代理:(略)
具体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服务
①项目管理总体策划:包括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项目总控计划;
②协助招标人:(略)
③工程勘察、设计的协调管理,确保勘察和设计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组织各阶段设计审查报告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工程设计交底,根据施工需求组织或实施设计优化工作;
④项目各参建方及现场的组织协调与综合管理;
⑤对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实施有效管理,梳理工程的关键节点及关键工期偏差,提出可执行纠偏措施及建议意见,确保投资、工期、质量目标的实现,定期向业主反馈工程项目建设状态;
⑥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督促、检查各参建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处理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⑦配合业主做好与审计、纪检、巡视等相关监督检查部门的配合;
⑧项目管理的资料归档及移交。收集各类批件、证书、合同、协议、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与经济洽商的单证、项目重要的收发文件,并整理分类建档。协同、监督各参建方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竣工资料备案和工程竣工资料向业主的移交。
(2)招标代理:(略)
①编制项目招采计划,落实各类合同的招标采购技术标准、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商务报价要求及投标限价等核心内容,确保招标采购工作按计划进行;
②拟定招标方案,重点明确招标范围、内容、计价模式、对投标单位:(略)
③编制资格预审文件(适用于资格预审时)和招标文件并报业主审批,办理招标手续;
④组织招标过程的展开: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现场踏勘(如需)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公示中标结果、编写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移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略)
(3)监理服务:
①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②召开监理例会,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监理工作范围内工程相关及专项问题;
③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进行合同管理、处理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及施工合同的争议处理;
④建立完善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文件并归档保存及移交
(4)造价咨询服务: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须对下述(包括但不限于)每个事项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或报告:
1)招标阶段:
①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费用项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合理性,参与限额设计;
②编制本项目各项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和有关合同,提交相关计价、计量、支付、索赔等投资控制条款,按时提交审核报告、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等;
2)施工阶段:
③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方案、目标和实施措施,对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实施有效管理;
④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审核工程变更价、现场计量、签证、新增项目价格等、审查隐蔽工程、审核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审核预付款、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审核资金使用计划等);
⑤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本工程例会及工程有关造价管理的会议;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的咨询,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结算阶段:
⑥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提供结算审核服务,按有关规定时间出具初审报告,并配合学校完成项目审计定案结算。
⑦工程项目造价资料的移交。
⑧收集和整理决算依据资料,配合学校完成财政部门决算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计划2024年10月1日开工,2026年3月31日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略)》备案,在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2日16时30分至2024年07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2、供应商在获取:(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0201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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