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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医院口腔科义齿加工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MZB-(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总单价):(略)(采购预算一年不超3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口腔科义齿加工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因无法确定数量,实际供货时以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
交货地点:(略)
供货周期:订货后3天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所投产品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可不提供。
3.3潜在供应商应按照《(略))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略)
3.6单位:(略)
三、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略)
3.3方式:(略)
3.4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磋商时间、地点:(略)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略)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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