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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能集团二局电力公司民丰线路项目部吊机租赁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新疆 - 和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项目部吊机租赁项目,招标代理:(略)
一、项目概况及租赁清单
新疆民丰750kV线路项目部,本标段工程地点:(略)
(略)
物资名称:(略)
(略)
计量
单位:(略)
数量
期限
报价(元)
品牌
1
组塔吊机
25吨

6
3.5个月
2
组塔吊机
80吨

3
2.5个月
3
组塔吊机
130T

2
1个月
4
架线吊机
25吨

2
4.5个月
备注:
1、合同数量:本表所列租赁量、租赁期限为预估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租赁量及租赁期限为准,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略)
2、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起重机品牌、规格、数量及租赁时长。
3、进场时间:乙方收到甲方的进场通知后,在5日内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设备进场工作。
4、工作时间:要求设备驾驶员跟随我方组塔班组队伍同上下班。
5、设备、人员要求:驾驶员需经验丰富,听从指挥;吊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4年的吊机设备;吊钩需配备限位器;吊机需随车配备枕木和接地线。
6、报价:此次投标人报价应为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操作手、司索工费用、进出场费、税费、设备租赁费、设备维修保养费。
7、工作地点:(略)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起重吊装、机械设备租赁营业资质等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相关经营许可;
3.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无限制。
4.(略)名下,并提供相应证明。
5.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5.投标人纳税人身份:无限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租赁项目的货物和服务;
7.近三年((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略)
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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