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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八一七中路与群众路交叉处君临盛世茶亭地块八商业综合楼1-5层部分商店(集中式商场)、6层25-27商场配套办公的房产、地下负1—3层部分商店及车位(第一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1-5层部分商店(集中式商场)、6层25-27商场配套办公的房产、地下负1—3层部分商店及车位的公告
(第一次)

福建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4日10时至2024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网址:https://(略),户名:福建省(略)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物范围【(略)的君健房估字﹝2023﹞282-28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如下:
1.位(略)】;
2.位(略)地下负一层01商店、02商店、04商店、15商店、17商店-22商店、27商店、28商店、29商店、31商店、32商店、36商店、42商店、44商店-48商店、51商店、52商店、53商店、57商店-60商业、62商店、63商店共31间(其中19间有产权证、12间未办理产权证);
3.位(略)地下负二层01商店-71商店共70间(04商店除外,均未办理首次登记);
4.位(略)地下负三层01-44(14、28、37车位除外)、49-62、64、68、69、73-90、101、105、106、112-125、128、136、144、146、148车位共98个(已办理首次登记,无产权证)。
(二)整体拍卖的起拍价(即保留价):人民币3.(略)亿元,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万元。
二、需要披露的风险及相关事宜。
1.(略)(略)支行抵押物。标的物中的部分商店及商场配套办公房产有人在租赁使用,当事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共有56家租户在使用,租赁期限不一,最迟至2033年4月30日止。抵押权人同意按现状带租拍卖,后续租赁事宜及纠纷由买受人和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提醒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租赁、交付的风险,并自行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标的物移交等方面的纠纷,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对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并接受现状,且责任自负。
2.(略)的反馈:(1)(略)1层11商店、2层01商店、3层01商店、4层01商店、5层01商店(均为集中式商场)、6层25-27商场配套办公房产及地下负一层01、02、04、15、17-22、27、28、29、31、32、36、42、44、45商店19间均有产权证。(2)地下负一层46商店-48商店、51-53商店、57商店-60商店、62商店、63商店12间及负三层98个车位已办理首次登记(总登),(略)签登记及预告登记。(3)地下负二层共70间商店均未办理首次登记。
3.部分商店及车位存在后续能否办理首次登记、能否过户办证的风险,故本次拍卖以评估价格的70%(七折)(略)。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所涉及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网络、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开发商可能存在的历史欠税费及后续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相关费用不属于本次拍卖过户涉及的退税费范围;后续若买受人予以垫付,买受人应自行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与本次拍卖无关。过户产生的税费负担及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等欠费情况等问题,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
本院只负责向相关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自行咨询管理机构。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涉及过户产生卖方应当负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从拍卖款中支付给买受人,具体税额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垫付的税费待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凭税费发票到本院申请领取。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过户退税费手续的,应及时向本院书面报告)。
4.部分商店及车位未办理首次登记、产权证,且办理时间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标的物能否过户办证及税费估算金额、缴纳等问题,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前往有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竞买成交后,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办理,因未办理初始登记(“总登”)手续产生暂无法过户办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特别提醒竞买人自行评估可能存在的标的物移交、过户风险,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对上述风险及瑕疵有充分认识,且责任自负。
5.君健房估字﹝2023﹞28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对负三层共107车位进行价值评估,本次仅拍卖其中的98个车位,请意向竞买人自行查阅、了解相关信息。
6.据了解,(略)因历史原因,可能存在前期工程规划和目前实际状况不一致情况,包含不动产的规划用途、面积、序号、坐落不一致情况。拍卖物中部分不动产存在未首次登记(“总登”)情况,本次拍卖物的数量、序号、坐落、面积、(略)的查询结果,(略)、坐落、面积等可能与后期办理权证时有相关出入,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办理权证时实测面积为准,需待重新测绘并在办理总登后才能确定具体信息,本次拍卖按照现状进行整体拍卖,因面积误差等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意向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并充分了解存在的风险,因标的物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不动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对买受人资格和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开始的5天前(略)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条件,若因竞买人不符合购买条件参与竞拍的,自行承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及悔拍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的五日前到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优先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略)
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0日18时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注:1、意向竞买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未联系视为无人看样;2、约定时间未到标的物现场看样的,视为放弃看样)。
八、(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略)(略)(略)22,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视为竞买人自动悔拍。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对本标的物的权属有持有异议的,请在拍卖开始的五日前到本院提交书面材料并附相应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十、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已经法定公示期,拍卖人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最大程度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了解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确认标的物的现状。请竞买人谨慎对待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2.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若标的物含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3.本院未授权任何机构((略))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处置或咨询、看样等工作。郑重提醒竞买人认真研读本院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除向本院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金额以外,无需缴纳其他费用,谨防被欺诈受骗。任何与拍卖有关的问题,敬请联系本公告咨询电话。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略)1
竞买人成交确认咨询:(略)1
淘宝技术咨询:(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略)1-5层部分商店(集中式商场)、6层25-27商场配套办公的房产、地下负1—3层部分商店及车位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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