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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湖北 - 武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区((略))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略)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略))要求,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略),市商务局组织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支持(略)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略)场改造。支持建设(略)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略)络布局。提升农产品(略)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略)仓。(略)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略)、大中(略)(略)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略)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略)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略)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略)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略)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略),提供国(略)场开拓、品牌孵化、仓储配送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工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支持新建、(略),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略)为重点,(略)(略)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
其中,(略)废旧家电年回收处理量不低于10万台(套),(略)年分拣能力不低于5万吨(其中废旧家电家具年回收处理量不低于5万台(套、件)),厂区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0平方米。废旧家电家具中转站营业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与建设完(略)城乡商贸流通、生活必需品保供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紧密相关的建设项目,属于本通知明确的征集范围;
2.在建项目动工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023年1月1日,且能在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完工。若项目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投入运营,在完成项目验收和不重复支持的前期下,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可将项目动工时间适度放宽至2022年1月1日。
3.项目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较大提升潜力,有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有明确具体的绩效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能够长期发挥商贸流通、生活必需品保供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效用。
已纳入其他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
1.申报单位:(略)
2.申报单位:(略)
3.申报单位:(略)
四、企业申报材料
(一)封面及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
(六)申报单位:(略)
(七)项目实施相关批准文件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材料(如有)。
(八)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九)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等)。
(十)(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附件5)。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略)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略)
(二)项目初审。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开展实地核查,在企业一式五份项目申报表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中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单位:(略)
(三)项目评审。市商务局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六、资金支持
(一)支持方式:(略)
(二)支持内容。主要用于支持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略)
七、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略)
(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严格把关,做好项目征集、审核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三)市商务局加强对项目的跟踪问效和统筹监管,(略)财政局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中期考核和绩效评估,做好项目动态管理,及时退出推进不力和评估低效的项目。
附件:1.(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封面)
2.(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3.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4.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5.申报(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
6.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
7.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确认函
(略)商务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人:(略)
市商务局体系处:徐海玲,张炎丰电话:(略)
市商务局运行处:朱骁电话:(略)
市商务局电商处:赵静,马学东电话:(略)
(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docx(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xls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xls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申报(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承诺书.docxXX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xls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确认函.docx
附件下载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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