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地质兰冶院及其下属公司应收账款清收法律服务公开招标(二标段)(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应收账款清收法律服务公开招标(二标段)(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略)根据采购工作安排,(略)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七、招标服务内容:本标段涉及13个项目,应收账款共计339.476万元,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应收账款清收的相关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招标人:(略)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略)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且招标人:(略)
十、招标服务地点:(略)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许可证年检证明资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应收账款清收风险代理业绩(提供法律服务协议及最终成果追回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主办律师:主办律师须执业3年及以上,同时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应收账款清收相关成功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①主办律师律师执业证及执业年限证明资料;②业绩证明须提供服务协议及最终成果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须体现主办律师个人信息,业绩时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5.1单位:(略)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三、资格审查方式:(略)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3)开标方式:(略)
十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0元(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收款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
台服务费后获取:(略)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略)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略)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略)数字证书办理须知》((略).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略)技术服务热线:(略)9十九、公告发布媒介:(略)(略).cn/)(略)(略))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话:(略)
邮箱:(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