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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发布日期:2024-07-22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2024-07-(略)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略):A(略)(略)
1.招标条件
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已由(略)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略)(略)(略),行政监督部门为(略)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北湖水生态提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345.92万元,工程概算7345.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366.46万元,建设规模:①湿地拦截净化:利用南北湖工程范围内现状湿地,实施湿地拦截净化工程,对底质进行改善、沉水植物种植等。②湖体生态修复:以南北湖生态(略)作为湖体生态修复(略)域,开展湖体生态修复工程,采取生境改善、水生植物恢复、水生动物调控技术方案等,建设地点:(略)
2.2本次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略)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图设计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查后的图纸。运维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
2.4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2.5其他: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①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相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略)(略)”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信用中国(浙江)”((略).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略)省外企业:设计企业提供《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略)页打印件(在“(略)(略)”信息公开);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略)页打印件(在“浙江省(略)(略)”信息公开)。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略)
(略)?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略)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略)
(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略)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拟派施工负责人(略)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略)
3.10?招标人:(略)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至少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略)场失信黑名单((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略)(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略)”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略)”为准);
3.16?上述(略)(略)页截图或证明,上述3.12-3.15(略)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略)上下载方式:(略)
4.2(略)址:潜在(略)(海盐)((略).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略)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略)三楼321号开标室((略))。
6.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6电话:(略)7
邮箱:(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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