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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大鹏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复函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穗埔人社职培审〔2024〕6号
(略)(略)大鹏职业培训学校:
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受理你校提交的变更法定代表人行政审批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作出准予你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定,现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徐智宇。其他许可事项及办学类型、层次不变。
如果你校对本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略)、电话:(略))提起行政诉讼。
(略)(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承办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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