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qz-中韩石化10吨及以下电动葫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动葫芦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qz-中韩石化10吨及以下电动葫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电动葫芦((略):NWZ(略)-021919),招标人:(略)
中韩(武汉)(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动葫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项目名称:(略)
2.2招标范围
(略)物资描述数量单位:(略)
1手动单轨吊(单轨小车)1.000批
2电动单梁起重机1.000批
3电动葫芦1.000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防爆电动单梁合格证、防爆电动葫芦合格证、防爆手拉葫芦合格证。
(略)财务要求。
(略)业绩要求。
(1)投标人5年内(2019年至今)具有防爆电动单梁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防爆手拉葫芦各1台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规格及数量、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协议。提供的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
(略)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略)其他要求。
无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分至2024年7月30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略)(https://(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略),联系人:(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略)(https://(略))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
(略)(https://(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https://(略))上发布。(略)(https://(略))、(略)(https://(略)(略)(https://(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略))“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一、(略)(备注:(略)码),需安排委托代理人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尽快内完成技术及商务标解密(为确保开标当天解密成功,请提前完成模拟解密流程)。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公布投标单位:(略)
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一)未按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二)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
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三)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十一、本次招标中涉及的所有发票均须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5年以内的发票核验结果是“验真成功”的方可用于投标,5年以上的发票须通过该功能录入发票信息并上传发票扫描件后方可用于投标。投标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点击“供应商发票”按钮选用发票,本次招标仅接受通过该功能提交的发票,未通过发票核验功能提交的发票视为无效投标材料且不纳入评审。十二、如果“初步评审”或“技术评审”中设置特定人员数量(如技术人员、研发人员、采购
人员、售后人员等)作为资格审查项或评分项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及持证拍照照
片,否则不予得分。十三、请务必重视发票引用上传、附件上传、加盖公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承诺书等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6,避免出现被否决或被扣分的现象。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电子邮件:zhuzq.(略)@sinopec.com
电话:(略)电子邮件:(略)@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4年7月22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