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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天水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甘肃 - 天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略)点击:0来源:
(略)(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略)委托,对其委托(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计以公开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1、项目名称:(略)
2、(略):FHGJ(略)
3、项目地址:(略)
4、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5、服务内容:(略)(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涉及所有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施工配合、技术服务及参加项目竣工验收),满足各阶段审批(报批或备案)和下阶段设计的需要。(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7、项目预算:6200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元整)。
8、最高限价:6200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略)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7、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
8、(略)(略).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9、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供应商所属省份)”网站(https://(略).cn)及“信用天水”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时间段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s://(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略)
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上发布。(略)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略)
六、获取:(略)
(一)时间:自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均可免费获取:(略)
(二)获取:(略)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三)供应商在投标(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略)站而未获取:(略)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略)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四)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五)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略)提供的物业服务。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略)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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