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
(略)址:https://
(略)_list.htm?spm=a213
(略).51.QMhVG7&location_code=450981&city=&province=&auction_start_seg=-1,户名:
(略)人民法院。)
(略)持有的9%
(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持有的9%股权。
二、拍卖标的物详情:
(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略).46万元,评估价值为
(略).58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略),企业住所:
(略),企业类型: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
(略)。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投资风险自担。
2、竞买人竞拍前需向有关部门和标的企业对拍卖标的物的属性、股权(财产份额)变更、过户的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该股权(财产份额)竞买人资格的条件限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避免公告信息不足而产生的误判。成交后因自身资质条件、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股权无法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或需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企业、经营等情况,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并支付,如若拍卖标的物中存在未查明的债务,承接该股权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4、本次拍品的各项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接相应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解封、政策等原因导致股权变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或者受阻等等。本院对拍品过户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略)上拍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至2024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为
(略),增价幅度为
(略);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待发布。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
(略)拍授权委托书),如多人共同购买该标的物的,需在竞买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依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
(略)。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向意向的竞买人提供拍卖标的物的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需看样的请提前预约,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咨询电话:
(略)---罗女士,
(略)---谢先生;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
(略)
七、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示: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股权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标的物办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的主体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上述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预交,预交后凭相关部门开具的发票或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
十、
(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略)络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略):
(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通过线下传统支付方式:
(略)
十一、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spm=
(略)&path=sf-helpcenter-mcjs#m3。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不确定。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略)竞拍界面查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
(略)纪监室
咨询电话:
(略)罗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
(略).cn)”上查询。
联系地址: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略)持有的9%股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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