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债权基本信息
(略)(下称“大凡珠宝”)单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3年6月30日,债权总额3,100.80万元,其中本金2,090.09万元,利息1,009.60万元,代垫费用1.12万元。债务人位
(略):借2018流29612水贝及借2018流29612水贝-1)。
(略)为借2018流29612水贝的《额度借款合同》欠款本金0元,利息117.69万元。
(略)(下称“中金创展”)、
(略)(下称“惠州大凡”)、吴峰华、韩冬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取得(2023)粤0304民初10344号民事判决书,
(略)为(2024)粤0304执3630号,已终结本次执行。
(略)为借2018流29612水贝-1的《额度借款合同》欠款本金2,090.09万元,利息891.91万元。该笔债权由惠州大凡、吴峰华、韩冬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惠州大凡以其名下位
(略),已终结本次执行。
二、资产卖点
1.抵押物位于
(略)金玉东方珠宝文化产业园内。该产业园位
(略)维
(略)金玉滨河大道,是惠阳五
(略)的重点项目,也是深圳珠宝产业双转移基地,共有26栋花式标准化厂房,园区整体规模较大,自成体系,为产业
(略)。
2.该户债权两案均已取得生效判决。
三、抵押资产图片
(抵
(略)域位置图)
(金玉东方珠宝文化产业园卫星俯视图)
(E12幢员工宿舍外观)
(E12幢员工宿舍外观)
(
(略)通知)
(宿舍有人居住迹象)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略)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特别提示: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或相关司法机关认定为准,转让方与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公告仅用于征集意向受让方,请有意参与上述项目的意向方就上述项目相关详细信息以及交易安排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2024年7月23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4441_NU8kbl.png) |
【联系电话】 |
19235653958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