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度劳务分包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年度劳务分包供应商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标包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
(略)
(2)支撑服务单价:15.00元/人/月(含税),(税率6%;占80%的份额,份额1)。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
(略)入围约定服务周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执行结束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综合排名第一。】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
(略)
(2)支撑服务单价:13.66元/人/月(含税),(税率6%;占20%份额,份额2)。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
(略)入围约定服务周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执行结束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综合排名第二。】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包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
(略)
(2)支撑服务费率:0.9%,(税率9%;占57%的份额,份额1)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
(略)入围约定服务周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执行结束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2个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
(略):因为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小于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未通过初评;
(略):因为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有效期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故未通过初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综合排名第一。】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
(略)
(2)支撑服务费率:0.95%,(税率9%;占23%的份额,份额2)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
(略)入围约定服务周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执行结束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略)综合排名第二。】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
(略)
(2)支撑服务费率:0.7%,(税率9%;占20%的份额,份额3)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限:
(略)入围约定服务周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执行结束或采购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5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通过初评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略)综合排名第三。】
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5日,共3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略)
(2)异议项目名称:
(略)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略)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略)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
(略)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
(略)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
(略)
异议接收地址: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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