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略):
二、征求意见范围:
1、项目相关技术及商务服务要求、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及可能涉及的其他后续采购问题,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意见及建议。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4、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1日17:00时
2、意见递交方式:
(略)
3、意见接收机构:中共
(略)委党校
4、联系人:
(略)
5、联系电话:
(略)
6、联系邮箱:
(略)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
(略)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略)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意见建议仅供采购人:
(略)
2、意见建议以书面(含传真)为准,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WORD版电子稿,并电话与项目联系人:
(略)
六、采购要素:详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中共
(略)委党校(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2024年7月至8月政府采购意向(培训车辆租赁).pdf
33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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