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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关于广西梧州市南环路22号一层商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梧州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广西 - 梧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略)(略)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4年8月25日10:00至2024年8月26日10:00(延时的除外)(略)对位于广西(略)(略)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略)一层商铺。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标的物详情:广西(略),建筑面积:174.98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办证的面积为准);基本信息:该商铺位于(略),为临街商铺;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使用年限:2005年12月30日起至2045年12月29日止;该商铺目前有租户租用中,租赁期限:第一阶段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租期4年7个月,租金为按月支付,每月租金为(略);第二阶段从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止,租期5年,租金为按月支付,2024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租金为(略),2027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租金为(略)
本次拍卖不包括该商铺内经营的商品货物、租户自行添置的物品、可移动的家具、电器及其他的可拆卸不影响整体结构及使用的添置物品等,(略)面、墙体、地板、门窗、嵌入式家具等装修装饰物不可拆卸。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周围环境:该标的位(略)(略)位优势明显,交通通达性好、商铺林立;周边基础设施完善,设有学校、商场、大型生(略)等。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为准。请有意购买者自行到标的物现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咨询。
(略)(略)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成交价余款(使用拍卖按揭贷款的应将首付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
(略)网址https://(略),户名:(略)(略)人民法院。
二、拍卖方式:(略)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略)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该商铺有查封;
2.该商铺有抵押;
3.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竞拍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该标的物所欠物业费、水电费情况尚不明确。(具体金额以交付时由相关部门出具为准),尚欠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买受人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不对标的物的材质、品质等情况进行任何担保。标的物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该房屋是否存在影响办证、变更登记过户的因素,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的风险等。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
其他费用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五、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六、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略)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略)代为进行拍品推介及展示,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查标的物,(略)进行联系集中看样的相关事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请在拍卖开始前提前两周进行联系,联系电话:(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七、特别提醒:参加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予以没收。
八、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工作部门。需要适用“拍卖按揭贷款”的意向竞买人,请于竞买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贷款相关材料。
九、该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略)竞拍界面查询。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欧阳女士
监督电话:(略)于法官
联系地址:(略)
(略)一层商铺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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