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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临港路二段9号14栋1单元17层1703号房屋及添附装修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四川(略)本院定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略)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
标的物名称:(略)
(略)房屋及添附装修设施
起拍价:44万
保证金:5万
加价幅度:0.3万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4)川0116执1173号之一
标的所有人
汪洋
优先购买权人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4年5月6日
两证情况
有产权证书
规划用途
住宅
土地性质(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无土地出让金,若有则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
是否已腾空
否,由法院负责交付
租赁情况

钥匙
无钥匙
查封
已查封
抵押
有抵押
建筑总面积
51.54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略)询报告
土地总面积
房产年龄
装修情况
房屋户型
(略)
房屋朝向
周边配套
(略)询均价
(略)
水电气费及物管费用等情况
不详(具体情况买受人可自行到物业处核实。若有,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义务人承担。)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京东、工行、淘宝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的最终价格为(略)。相关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在完成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退税申请,并附上相关凭证的原件与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收到拍卖裁定后7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不动产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因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房屋及添附装修设施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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