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第
(略)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工程2024年环保验收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
(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对
(略)第
(略)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工程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比选人通知12个月内完成。
2.3服务地点:
(略)
2.4标段划分:/。
2.5其他:/。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略)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略)
(略)资质要求: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项目应至少包含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报价表”所列检测指标中的100个检测指标;
(略)财务要求:近3年无连续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略)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或污泥焚烧项目或危废焚烧项目环保验收服务业绩;
(略)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略)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略)拟派项目经理:
(略)
3.2其他要求
(略)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
(略)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4.3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后,如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
(略)(
(略))完成注册,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
4.4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10时00分,
(略)(
(略)侧门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网址:
(略).cn/)、
(略)网站(网址: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比选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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