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
(略)电杆站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略):I
(略)(略)),
(略),
(略)。项目资金由招标人:
(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满足建设需求,电杆站由甲方提供,本次采购除电杆站外的其他材料,主要含配套电源、综合柜及施工等内容。
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总金额
(略).00元(不含税),其中配套电源等物资费用等预估不含税
(略).00元,施工费预估不含税665559.00元,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以份额执行完成为止或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止。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5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1.6交货地点:
(略)
1.7交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运送到招标人:
(略)
1.8技术标准: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1.9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限价详见报价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略)(https://
(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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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1月1
(略)施工或移动基站建设相关案例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略)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略)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略)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注:1)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2)资质证书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
(略)投标人须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4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资格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通信与广电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同时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其他作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作业人员中,至少配备1名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高处作业证)的人员、1名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低压电工证)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或低压电工证)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扫描件无法确定是否有效,该证书不予认可;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按以下提供:
①以上人员须提供2024年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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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标包或者未划分招标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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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条。
(3)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规定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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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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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略)的货物(是指:电池、电源),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委托后制造商不得再参加投标。
提供证明材料: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制造商投标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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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
(略)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08月2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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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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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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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招标文件获取:
(略)
(略)登录“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
(略),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略)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
(略),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
(略)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略)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
(略)开标,招标人:
(略)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略)
7.投标人注册
7.1
(略)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
(略)(https://
(略).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略)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略)
服务热线:
(略)/
(略)
服务邮箱:
(略)
(略)@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https://
(略).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略)
9.1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编:6500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89.cn
(略)址:/
开户银行:
(略)昆明分行
(略):
(略)080101
9.2异议接收方式:
(略)
(略)(https://
(略).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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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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