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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租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LBDOC-F3004(01))(第1包)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校车租赁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LBDOC-F3004(01))
我部拟对校车租赁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略)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7月30日。广大供应商可对项目需求、资格条件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予以支持为谢。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LBDOC-F3004(01)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地点:(略)
(二)租赁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预算:15万元
(四)采购方式:(略)
(五)项目概况:
要求1人1座,每个座位配有安全带,接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辆车(略)分早晚接送2趟次,周末或节假日如需接送再行磋商,(略)线可根据接送学校就近顺序调整(六合苑幼儿园、101中学、春华小学、治平小学等)。
(六)车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略)旅客运输)。本次服务要求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车型:全顺,数量:2台,座位数:9-17座,符合客运运行资质,车辆状况良好,无安全交通事故。
★2.所有的车辆手续应齐全,包括保险等。
★3.服务要求
采购人:(略)
快速救援:24小时救援服务、2小时内抵达现场、专业救援团队、现场维修。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负责车辆年审、保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不计免赔率险等其他保险险种)。
2.车辆出现行驶故障时由投标人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必须满足甲方需求,行驶证、保险卡齐全有效。
4.投标人须负责车辆保养、维修以及保险费用,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人需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对临时出现故障车辆及时更换,不得延误、影响用车。
★6.具有合法客运运行资质,车况良好,手续齐全,驾驶员至少3年以上驾龄,具备相应驾照资格。
7.如因投标人手续不全导致车辆使用中被有关部门查处,投标人应及时为采购人:(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略)(略))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略)站((略).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略)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须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略)旅客运输)。
五、意见反馈方式:(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略)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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