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
(略):A
(略)(略))
项目所
(略):内蒙古
(略),呼和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本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
(略)。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改造建筑总面积3561平方米,
(略):2595平方米,副楼:966平方米;改
造范围:对原有建筑的外立面、门窗、室内布局分隔、
(略)、
(略)、
(略)、相
关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场地硬化等进行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EPC标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单位:
(略)
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
约定分工认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
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https://
(略))参加开标会议。
七、其他
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政务服务局)文件批准建设,
(略),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2.2项目地点:
(略)
一城东侧
2.3招标内容:改造建筑总面积3561平方米,
(略):2595平方米,副楼:966平方米;
改造范围:对原有建筑的外立面、门窗、室内布局分隔、
(略)、
(略)、
(略)、
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场地硬化等进行改造。
2.4招标范围:完成建材加工基地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工验收、项
目移交、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参加设计评审、施工图现场设计
服务等全部设计服务工作。按照招标人:
(略)
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
应设计服务工作。
②施工工作:按设计图纸及招标人:
(略)
内布局分隔、
(略)、
(略)、
(略)、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室外场地硬化等材料采
购、施工、验收、移交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EPC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略)
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3.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
(略)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资质按照联
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
(略)址:
https://
(略)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
(略)。
4.4招标文件获取:
(略)
4.5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
(略)
求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
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同
开标时间)。
5.2递交方式:
(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https://
(略))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
(略)(略):
(略).cn
(略)(略)
(略):
(略).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其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
(略)
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略)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
同。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
(略)建设管理局。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
(略)建设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
址:呼和
(略)
房问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
址:内蒙古呼
(略)2单元302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招标人:
(略)
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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