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林芝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西藏 - 林芝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西藏 - 林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2024-07-(略)(略)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6802.47m2、综合训练馆1828.8m2、(略)962.2m2、观摩台1819.62m2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规模以概批为准。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等,并且满足招标人:(略)
2.4标段划分:共设1个合同标段
2.5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程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略)
于有效期;
3.2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企业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并没有因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公示期内。((略)站、(略)站、(略)(略)站上均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略)年度)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中标段数为1个。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通过上述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23日23时59分至2024年7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在《(略)》进行本项目投标备案后,在《(略)》((略).cn)报名并下载
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3招标人:(略)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提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10时00分
分,(略)
5.2逾期送达、(略)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cn)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略)(略)中,并在西藏(略)(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略)(略)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7.2根据《西藏(略)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略)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根据《关于落实住建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投标保函格式严格按照住建部印发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执行,具体格式详见西藏(略)(略)。格式与示范文本不一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略)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实行诚信承诺函制度。(略);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签署诚信承诺函,并作为评标报告的附件留档,投标企业在投标资料中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潜在投标企业的承诺函格式在招标文件中体现)
7.5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设计企业投标。
7.6招标人:(略)
7.7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略)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企业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企业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各投标企业在开标过程中要保持通信畅通,项目进入评审阶段后,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内容如需各投标企业做出解释的,联系不上或者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八、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4年7月23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