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
(略)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医保局,省级医疗机构,
(略),各相关企业:
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根据工作安排,
(略)开展了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现将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
(略)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
(略)第二批带量联动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及周期
(一)执行时间。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二)采购周期。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采购周期2年。
三、协议采购量
协议采购量为前期各医疗机构在
(略)第二批药品带量联动中,
(略)(
(略))报送的协议采购量。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
(略)和协议签订。
(略)集中带量采
(略)。执行新的中选结果后,
(略)(略)交易,目录详见附件。中选药品可由中选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配送,
(略)建立配送关系。同时,医疗机构、生产企业、
(略)线上签定电子采购合同。
(二)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各级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做好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平稳替换。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品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配送企业开户等为由限制中选药品进院。对提前完成约定采购数量的,中选企业应继续以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做好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各地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监管,压实中选企业供应配送责任,按要求及时配送到位。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监测,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
(略)方案相关要求执行。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与中选价格趋同。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附件:
(略)第二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表.xlsx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普通附件:
附件:
(略)第二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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