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略)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项目(一期三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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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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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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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目前一期一阶段(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及配套设施;年产商品混凝土40万立方米/年)、一期二阶段(建筑固废处理线1条及配套设施;年处理建筑固废30万吨,年产再生粉料6.545万吨、再生细骨料7.88万吨、再生粗骨料9.225万吨)已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本次建成一期三阶段。一期三阶段建成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年产水泥稳定碎石42.7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20日联系电话:
(略)
作者(139****4689,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
(略):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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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5重交验收报告表7.7(双面黑白).docx1012.5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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