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100%股权财务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略)。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
(略)100%股权财务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二、
(略)作为比选人,
(略)100%股权提供财务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服务。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设置1名中选人。
三、本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比选预算为不超过人民币33万元。
四、资格条件(一)
(略)(合伙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若采用联合体方式:
(略)
本项目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申请,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总机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二)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尽职调查机构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财务尽职调查或IPO服务;审计机构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年度审计或专项审计服务。
(三)人员要求1.财务尽职调查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或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CICP),应具备10年以上财务咨询相关工作经验,且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
(略)辅
(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2.专项审计项目负责人1名,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或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CICP),应具备8年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略)年度审计或专项审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合计应不低于10人,其中现场人员不少于5人,非现场人员应具备税务、财务、合规等方面的执业能力。项目成员应具有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成员执业经验不少于2年。
(四)信誉要求1.
(略)(http//
(略).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
(略)(
(略).cn/shixin/)”的结果)。
3.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比选申请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因报告质量问题通报或通告。
5.比选申请人无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情形,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公开比选。(六)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七)无效比选情形比选过程中出现“比选申请人单位:
(略)
注:(1)单位:
(略)
五、比选文件获取:
(略)
六、比选申请费用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
(略)
单位:
(略)
开户银行:
(略)成都分行营业部
(略):
(略)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
(略)100%股权财务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服务项目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略),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按钮,点击“网上支付”,
(略)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
(略)
比选人将不承担比选申请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https://
(略))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八、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本次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9时00分。
(一)开标地点:
(略)
(二)评审地点:
(略)
九、
(略)(https://
(略))、
(略)(
(略))、
(略)(https://
(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政编码: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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