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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华农场仓库及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黑龙江 - 佳木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黑龙江省(略)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3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略)”((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黑龙江省新华农场(略));
评估价:(略)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瑕疵情况:因被执行人占用房屋,拍卖成功后需要一定的腾退周期。(房产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仓库)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因房屋为自建仓储需买受人自行了解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方可竞拍,竞拍时需谨慎。
二、拍卖时间: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3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四、拍卖方式:(略)
五、咨询、展示: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向法院咨询并预约看样,统一看样时间为2024年8月2日。
六、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4年8月12日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本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开户名:(略)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
开户行:(略)佳木斯佳东支行
(略)(略)3
(略)(略)(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支付宝账户:(略)@126.com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支付完毕后需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略)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支付。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略)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本院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于2024年8月2日前通过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十三、本案另有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通知的利害关系人的,自本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略)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谭法官
联系地址:(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3日

新华农场仓库及土地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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