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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高新区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施工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23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海安(略)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施工发布日期:(略)信息来源:
海安(略)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略)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略)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略)
(2)工程规模:海安(略)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总投资约36万元。
(3)招标范围:海安(略)丹凤小学食堂改造项目施工:包含厨房改造和餐厅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5日历天,2024年8月1日到2024年8月26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略)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G(略)7(GK004)001001
35.75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特别提醒:如交易响应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交易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略)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易文件的获取:(略)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9日15: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发布。(略)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略)--(略),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略)系统参加开标会议,(略)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送至招标代理:(略)
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8.联系方式:(略)
8.(略)提出,(略)驻场技术人员:(略)(略)1
8.2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略)丹凤小学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9.(略)提出。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图纸、推荐品牌.rar招标公告.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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