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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8处房屋招租(3年)

所属地区:江西 - 景德镇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江西 - 景德镇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4RP00150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延期处理方式:(略)
项目简介:景德镇陶瓷大学湘(略)店面招租(3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景德镇景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景审所评报字[2024]005号《评估报告》。2.标的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水电等均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考察,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3.租赁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及调换。4.标的无产权纠纷,承租后的所有经营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5.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须一次性支付租期内租金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卫生费每年收取一次,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内交纳年租金的4%作为卫生费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每年卫生费收取时间和租金收取时间同步。6.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整体改造费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改造方案装修方案必须由出租方审定后再申报动工。7.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8.承租方须按标的指定经营范围经营,并于合同签订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详见出租标的具体信息中的“具体信息”),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各类经营证照齐全。证照不全者不得开店经营。承租后因场地不适应、经营证照无法办理、经营项目不能开展等原因毁约,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9.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勘察、考察清楚并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踏勘联系人:(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5.【交易税费】(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3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3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6.【标的交付】原租赁合同到期后,首期租金、交易费用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7.【清场责任】由出租方负责。8.【报名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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