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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滩涂湿地、生态缓冲带和澉浦湾湿地生态多样性建设工程总承包及运维(EPC+O)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浙江 - 嘉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浙江省(略)((略)(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滩涂湿地、生态缓冲带和澉浦湾湿地生态多样性建设工程总承包及运维(EPC+O))招标公告
(略):A(略)(略).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维(EPC+O)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略)
2.3建设规模:清理岸线长约8.4公里,潮沟整理面积约30000平方米,植被种植约649601平方米,建设候鸟栖息辅助设施,建设一座盐沼湿地蓝碳碳汇通量塔,建设生态缓冲带面积约355000平方米,(略),对野生动植物监测与保护等。
2.4招标范围:包括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缺陷责任期修复、运维任务。具体包括:(1)施工图设计: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所有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须达到国家关于水运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2)施工: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所有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及保修任务;(3)运维:包括但不限于盐沼植被管护、生态缓冲带管护、生态(略)设施管理、(略)运维、GEP生态价值转化,生态碳汇开发,海洋生态修复品牌推广运营等工作;(4)其他: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各类报批手续,交(竣)验收,档案、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审计等。
2.5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700日历天,运维期5年。
2.6本次招标概算费用:16506.22万元。
2.7工程质量:合格。
2.8安全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农林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运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年1月月1日以来承接过运维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上诉①和②和③须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施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牵头单位:(略)
(格,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联合体牵头人外,其它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家。
3.3与招标人:(略)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略)上下载时间:2024年年7月月23日日09时时00分至分至2024年年8月月23日日9时时00分分。
4.3请各投标(略)(海盐)((略).cn/col/col(略)/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略)(海盐)
(略).cn/col/col(略)/index.html)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年8月月12日日17时时00分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略)
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年8月月23日日9时时00分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略)(略))((略)(略).cn、(略)(海盐)((略).cn/col/col(略)/index.html)上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略)
补遗书下载地址:(略)
7.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农林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②施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运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年1月月1日以来承接过运维案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
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上诉①和②和③须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施工施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牵头单位:(略)
担连带责任。除联合体牵头人外,其它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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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业绩要求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信誉要求
/1、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略)(略)项情形。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略)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设计负责人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施工负责人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略)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运维负责人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由负责运维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项目技术负责人1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略)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安全负责人1(略)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略)
2.拟委任施工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备选项目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略)项规定。
5.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略)
6.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该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
7.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运维负责人(只可兼任一个岗位)。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略)设备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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