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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持有的位于上饶市信州区滨江东路8号22幢1-10等共计47处抵债资产分别转让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江西 - 上饶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X2023PK00099C2
项目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首日:(略)信息披露期满日:(略)
延期处理方式:(略)
项目简介:(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质量、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本次转让不包含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2.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3.受让方成功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后,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费用),转受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应缴纳的税费款项。转让方协助配合提供标的过户所必须的法律文件和手续。4.受让方须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如受让方成功后因违反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一切责任、损失与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5.转让方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受让方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6.省产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受让报名行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
受让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交易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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