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
(略)宗地总面积:26036.06平方米宗地坐落:
(略)南侧
年限:50年容积率:1.000≤建筑密度(%):60.000≤
绿化率(%):≤20.000建筑限高(米):≤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略)
二类工业用地26036.06
投资强度:2100万元/公顷保证金:702.9
(略):
(略)BB0092
起始价:702.9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4年08月15日挂牌结束时间:2024年08月28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略)获取:
(略)
五、
(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6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08月26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略)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24-28号号地块:2024年08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8日16时1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
(略)站核查企业的信用报告,土地成交后企业需向我局提交信用报告。2、
(略)政府工作安排,
(略)南侧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出让,该宗土地面积为39.05亩,设定出让前置条件如下:(一)“4+N”指标要求该宗地产业准入类型为:食品制造,投资强度不低于140万元/亩,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15万元/亩,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绿化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用地面积的5%,亩均产出≥375万元/亩,污水出水COD≤420mg/L、NH₃-N≤40mg/L、TP≤4mg/L、SS≤350mg/L。(二)签订履约监管协议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与宗地所在先进制造业
(略)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参与竞买用地企业视为同意履约监管协议内容,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违约责任(1)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两年整改期,期间不得享受属地产业优惠政策。(2)整改后通过验收的,原属地确定的产业优惠政策减半执行。(3)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4)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务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5)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拒不整改的,先进制造业
(略)管委会有权要求竞得企业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回购等有偿方式: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略)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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