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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校属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3-14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校属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概述:为加强校属门面管理,完善学校门面功能,确保国有资产的规范使用,按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将石桥(略)、华(略)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式:(略)
三、招租内容:
(略)招租门面情况表
(略)经营范围规定
(略)、游戏厅、娱乐场所等业务。
9号91.06
10号63.09
11号63.09
12号63.09
13号91.06
14号102.29
15号102.29
16号102.29
17号102.29
18号91.06
19号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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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略)、游戏厅、娱乐场所等业务。
7号23.94
8号24
9号24
11号24
15-1号16.38
16-2号30.16
四、竞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自觉服从学校管理的个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证并在复印件上签字。)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略)
3.文件中所有需要盖竞标人鲜章的地方,自然人和个体工商业者可以用签字加按右手大指姆手印替代;单位:(略)
4.竞标人可最多报名3间门面的招租,若竞标人同时取得2间及以上门面的承租资格,则只能选择其中的1间门面承租并与学校签订合同,放弃承租的门面由排名紧随其后的其他竞标人获得承租资格。
5.已签订合同且合同仍在执行期的校属门面承租人,不再参与此次竞标。6.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学校门面出租的竞标。
(1)学校副科及以上干部(2)学校各单位:(略)
学校教职工的配偶、教职工的子女及其配偶、教职工参与经营的企业及其股东依法依纪依规能参加竞标的,有关教职工均需要回避本次门面招租相关工作。
8.个人参与本次门面竞标的,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个门面的竞标;企业参与竞标的,与竞标企业存在关联关系(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投资、间接投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委派管理人员)的企业不能同时参与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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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门面的竞标。
9.参与本次门面竞租的的竞标人,须在“报名及承诺表”中盖章(签字),明确承诺竞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第6条和第8条内容。若在招租过程和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第6条和第8条明文禁止的事宜,则取消参与竞标人的竞标资格,同时不退还竞标保证金;若在招租结果公示环节,发现存在第6条和第8条明文禁止的事宜,则取消参与其承租资格,同时不退还竞标保证金;在经营期内发现存在第6条和第8条明文禁止的事宜,则立即终止合同,承租人在3日内无条件腾退门面,同时不退还承租保证金。
五、报名、投标及开标相关说明1.凡符合资格的意向竞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3月15日)起,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华(略)领取招标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2.招标公告期: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
3.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填写递交投标报名表。
4.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10:005.开标地点:(略)
7.竞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其投标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报名表;(2)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标保证金。
8.竞标保证金8.1竞标保证金缴纳(1)竞标保证金金额:(略)整(伍仟元整)(2)缴纳方式:(略)
8.2竞标保证金由竞标人以转账方式:(略)
(略)(略)08.3竞标保证金的退还竞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认后,后勤处通知财务在正常上班期间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略)
8.4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期内的履约保证金。
六、竞标报价及承租候选人确定原则1.竞标报价本次招租为单个校属门面总面积招租((略)下),按校属门面每平方价格进行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学校设置合理(略)间,报价(略)间内视为无效。
(略)房屋面积(㎡)报价底价(每月每平方)备注
1华(略)102.(略)/㎡
2华(略)91.(略)/㎡
3华(略)63.(略)/㎡
4华(略)63.(略)/㎡
5华(略)63.(略)/㎡
6华(略)91.(略)/㎡
7华(略)102.(略)/㎡
8华(略)102.(略)/㎡
9华(略)102.(略)/㎡
10华(略)102.(略)/㎡
11华(略)91.(略)/㎡
12华(略)72.(略)/㎡
13石桥(略)64.(略)/㎡该相邻门面间隔墙已被打通
14石桥(略)23.(略)/㎡
15石桥(略)24.(略)/㎡
16石桥(略)24.(略)/㎡
17石桥(略)24.(略)/㎡
18石桥(略)16.(略)/㎡
19石桥(略)30.(略)/㎡
20石桥(略)104.(略)/㎡
(2)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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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租候选人确定原则(1)根据所有符合要求的竞标人在有效(略)门面为例,甲乙丙丁戊5个竞标人分别报价为70元、78元、82元、86元、90元,该门面基准价为(70+78+82+86+90)/5=81.2元,承租候选人依次排序结果应为丙、丁、戊、乙、甲。故,该门面第一承租候选人为丙。
(2)若同一门面竞标报价中有两个及以上竞标人报价相同时,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略)
3.合同签订及费用缴纳租赁人在得到学校承租门面的书面通知后,需在三天内完成缴费并签订租赁合同,如超过此时间未完成缴费,视作自动弃权,学校有权在中标候选的承租人按顺序递补确定门面承租人。
七、附件附件一:校属门面招租报名及承诺表附件二:校属门面租赁合同校属门面管理办法门面租赁诚信经营承诺书门面租赁安全责任书(略)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门面租赁廉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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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校属门面招租报名及承诺表
姓名/单位:(略)
(略)码/(略)码联系人:(略)
(略)单位:(略)
(略)拟租赁门面面积
门面经营范围说明
承诺个人参与门面竞标的,竞标人郑重承诺:(1)本人不是学校副科及以上干部。(2)本人不是学校各单位:(略)
注:竞标人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以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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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石桥(略)
/华(略)为。
2、该门面房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2、本门面房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明令禁止
的业务,(略)吧、水吧、茶楼、游戏厅、娱乐场等业务;乙方向甲方承诺,
该门面房仅作为使用,如有变更,须向甲方提交书
面申请,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方能变更经营业务。
3、本次租赁期届满,甲方将收回该门面房,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三条租金、承租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1、本合同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合同总租金为:
¥元(大写:元整)。
付款方式:(略)
至2024年6月30日的租金:¥元(大写:元整);2024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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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同租金,以后
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以此类推。租金标准按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2、乙方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承租保证金:¥(略)(大写:
伍仟元整)。租赁期届满,甲方验收门面房合格后退还全额承租保证金(承租保
证金不计利息)。
3、乙方经营发生的水费由甲方按照规定标准和房租一同收取,电费由乙方
按照甲方规定APP自行预缴电费。乙方退租前必须结算应缴的水费和电费。水表
和电表在租赁期内若有损坏,(略)和品牌自行购买。
4、乙方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在租赁期间
所发生的一切法律事务和民事纠纷均由乙方完全负责。
第四条门面管理要求
1、乙方须无条件遵守城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税收、环保、消防、公安、
卫生门前四包及油烟排放和环保等相关条例,排放的油烟不可污染外墙,污水必
(略),不得向甲方校内排放,因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
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严禁假冒伪劣及欺骗性
诱导消费,被有关部门追查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还
将以每次5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门面
租赁合同,直接收回其承租门面,不退还其承租保证金。
3、乙方须守法文明经营。违反规定在门面外墙上乱贴、乱画,发现一次收
取违约金50元;若属其他人员乱贴、乱画,乙方有责任进行制止,并负责清洗
干净。门面租赁户之间不得发生公开争执,影响经营环境,否则,第一次发生该
类事件,当事各方均要停业十天整顿,并且甲方还将收取当事租赁户200元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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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若租赁期内第二次发生该类事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门面租赁合同,承租保
证金不退还。
4、乙方不允许将商品拿到甲方校内其它地方出售,违者每次向甲方支付
100元违约金。
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禁止租赁门面存在“三合一”场所的情况,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租赁门面实施停业整改,直至乙方整改完成并通过甲方验
收后方能重新经营。
第五条门面装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
的,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门面,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门面损坏的,乙方须承
担赔偿责任。
3、乙方需要装修的,需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后实施,在装修时
不能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和再次租用,否则按
合同第八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租门面的水、电供给,并安装相应计量装置。
2、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先办理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不得
无证经营、违规、违法经营。
3、乙方应保证合同签订人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完全一致。
4、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出让、出售、抵押承租门面房,一经发现,
甲方立即终止租赁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乙方须无条件腾退所租赁的门
面,承租保证金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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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门面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甲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消防、
环保、食品、卫生等监督检查。
6、乙方保证在门面房内不安装危险的设施设备。
第七条门面房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3日内将承租的门面房及不可移动的附属
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门面房,应当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
或影响门面房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3、乙方交还甲方门面房,应当将房租、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的费
用结清后,将保证金收据一并交还,否则不退还其承租保证金。
4、乙方交还甲方门面房,须将原自行装修安装的门头、招牌等进行拆除,
恢复为门面原砖墙结构,否则不退还其承租保证金。
5、乙方若使用甲方门面地址:(略)
须注销营业执照或将营业执照注册地进行转移,否则不退还其承租保证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门面房,
甲方不退还承租保证金,乙方还应按照合同租赁期内的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直至弥补甲方
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出让、出售、抵押、违规装修
承租门面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门面房结构。
(3)损坏承租门面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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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门面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门面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7)拖欠租金累计1个月以上。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每
逾期一日,则应按当期逾期支付费用总额的3‰支付滞纳金。
3、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门面房。乙方逾期归还,每逾期一日,
则应按租赁期总租金的3‰支付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门面,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
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并使甲、
乙双方遭受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若租赁期未满乙方申请退租门面,必须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获得甲
方同意,同时乙方结清已发生费用、注销用甲方门面地址:(略)
甲方的退租门面验收以后,甲方可以同意乙方的退租申请,按流程办理退租手续
并退回乙方承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其它
1、甲方负责本合同的各项费用收取工作的办理、日常监管和门面回收验收
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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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代表签字:签字日期:乙方(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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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校属门面管理办法
1.租赁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有依法交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2.租赁人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制定的学校门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并且服从学校对一切经营活动的统一管理。
3.租赁人须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
税收、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责任。
4.租赁人须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自行办理好工商、税
务、文化、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门
面管理部门备案。
5.租赁人经营范围须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禁止经
(略)吧、水吧、茶楼、游戏厅、娱乐场所等项目,石桥(略)门面因无排烟空间,
不得经营餐饮项目。
6.租赁人须保管和维护好(略)域的房屋及设施,未经学校门面管理部门书
面许可,不得擅自拆除、扩建和改造房屋及设施,因私自改建、扩建所造成的经
济损失由租赁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修,可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其维修费用由
租赁人承担。
7.租赁人可对租赁门面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装修,装修费用自行承担。但
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报经学校相
关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租赁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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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按规定进行装修视为违约,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或因租赁人
责任导致退租的,租赁人应自行处理装修物,并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
8.租赁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
及设施损坏的,租赁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9.租赁人实施户外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
定,按学校统一规范进行,书面报学校门面管理部门审定后实施。
10.水电由学校负责供应。水电费按学校规定,由学校水电管理部门按表据
实代收。租赁人必须遵守学校水电管理办法,严禁私拉乱接。
11.出租门面清洁卫生实行门前四包。
12.门面租金缴纳按合同约定执行。
13.租赁人在得到学校承租门面的书面通知后,需在三天内完成缴费并签订
租赁合同,如超过此时间未完成缴费,视作自动弃权,学校有权在中标候选的承
租人按顺序递补确定门面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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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倡导诚信理念,引导诚信行为,推动诚信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
门面经营健康有序,本人(单位:(略)
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坚决杜绝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和
重大投诉。
四、不超范围经营,不做虚假的广告宣传。
五、团结协作,互利互惠,禁止不正当竞争。
六、强化诚信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
七、积极(略)场正常秩序,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
八、自觉接受学校(指合同中的甲方,下同)的监督与管理,妥善处理投
诉与纠纷,独立承担经营责任与风险。
我们将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并主动接受消费者、学校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监
督与检查。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甘愿接受学校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
予的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本承诺书作为承租门面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承诺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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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安全责任书
甲方(出租方):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门面房租赁双方的利益,特
制定本责任书,并根据“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自愿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承担
门面房承租方是所租门面房的安全(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全权责任人,
负责该门面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
二、安全责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略)消防条例》
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出租门面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结合学校出租门面房消防安全实际,特制定门面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容
如下:
1、门面承租方为该门面防火安全责任人,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负
责承租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
2、门面承租方应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
山”,自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并经常对本承租门面内
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法规教育和防火知识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3、门面承租方必须按消防规定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器材,自行负责配置经
消防部门认可的ABC类4公斤贮压式干粉灭火器2具,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
防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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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消防知识并会操作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各门面每日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
发生。
5、门面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
的特殊经营项目,必须自行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消防安
全许可证。
6、门面承租方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消防管
理。
(1)(略)或隔间居住人员。
(2)不违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不违规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液化气
罐或用明火煮饭(经营餐饮的门面除外)。
(3)店内使用电器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4)(略)安装必须符合规范,(略)及材料,严禁私拉乱
接和违章使用电器,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5)(略)铺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6)(略)、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7)不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汽油、煤油、香蕉
水、酒精、丁烷气等;餐饮业(略)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8)禁止在店内进行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
(9)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气源),确保门面消防
安全。
(10)任何承租人都不得占用、封闭和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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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对拒不遵守本规定,经教育不改者,甲方将有权收回出租门面;对违反规
定而引发火灾者,除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责任外,甲方将根据
损失情况依照法规追究承租方的赔偿责任。
(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凡租赁门面进行餐饮类经营的
承租方,需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上强
化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经营理念。
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餐饮
严禁患有“五病”(痢疾、伤寒、甲肝和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
皮肤病)人员担任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
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出厕后必须洗手。
3、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备。
4、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
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
毒、专冷藏。
5、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郑重承诺不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
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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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食品容器。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索证索票,进
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
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不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7、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
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坚决杜绝使用“一盆水”和“一块抹布”洗菜和擦洗茶杯、酒杯等餐饮具陋习
的发生。
8、在制作菜品时食品安全由该菜品制作人全权负责。
9、加强承租方做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
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三、其他责任内容
1、承租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工商、税务、卫生、防疫、餐饮及公安机关手续,
尤其是餐饮业承租者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员工健康证明等手续,严格按
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操作,确保食品安全。承租方应在签订合
同后三个月内将办理好的相关证照复印齐全交出租方备案后方能营业。
2、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按照卫生、消防、工商、公安等部
门的要求及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如发现违法、违纪
经营行为,甲方有权阻止,涉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承租方应消除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全权负责店面经营、消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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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公私财产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与治安管理,维护店面和员工安
全。
4、承租方应尽职尽责,检查、预防不安全因素发生,注意用水、用电、消
防安全。雨季注意防汛安全。饮食业要特别注意煤气使用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
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盗窃等事故。
5、承租方严禁利用租赁门面房进行违法活动,要坚决杜绝黄、赌、毒等不
良社会现象在店面内发生。
6、承租方要坚持安全值班,对店内贵重物品要重点防护,妥善保存,发生
丢失损坏等事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甲方有权对租赁门面的安全、防火,文明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
患及不安全因素,向承租方指出后,承租方应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灭隐患。
8、承租方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配合学校搞好一切迎检工作。
9、由于承租方不慎,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全部承担责任;对他人生命
安全、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由承租方全额负责赔偿。
10、凡未全面遵守《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安全责任内容或对检查中发现的
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承租方,甲方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承租方赔偿和承担。
11、承租方经营活动应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违反学校的相关规定,
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含停业整顿)。
12、本责任书作为承租门面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门面租赁责任人(签字):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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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略)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略)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略)和校
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学(略)政管理部门要求,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门面承租方都负有爱护(略)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市容环境卫生
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承租单位:(略)
(略)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三条(略)容环境卫生管理(略)政管理要求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第四条(略)容环境卫生(略)的责任要求:
(一)无乱摆摊、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行为;
(二)门前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渣土、粪便、污水,无蚊蝇孳生地;
(三)爱护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四)城市管理部门的其他要求。
(略)容管理
第五条门前行道树、(略)绿化应当管护良好,保持美观、整
洁。
(略)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门店超出门窗外墙设置摊位摆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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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
(三)(略)上派发经营性宣传品。
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限期改正,并对承租方处五十元以上
五百元以下的违约金。拒不改正的,学校将(略)政执法部门整治处理。
第七条(略)政管理部门、学校批准,擅自占道经营的,责令限期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
第八条承租方应保持门面外观应整洁、完好,出现污渍、破损的,应当及
时清洗、修复。未及时清洗、修复的,责令限期清洗、修复;拒不清洗、修复
的,由学校代为清洗、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在门面外墙安装的空调、招牌、排烟装置等,应(略)政管理要求,
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装。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正的,学校将(略)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停业整治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
下违约金。
第十条门面承租方不得在门面建筑物顶部、平台堆放(略)容的物品,不
(略)或吊挂物品,设置的遮阳伞或篷
盖不得(略)畅通。学校将要求承租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学校将(略)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停业整治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违约
金。
第十一条学校根(略)(略)政管理要求编制门面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户外广告设置的技术规范参照《(略)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制定。
第十二条门面户外广告应保持安全完好,无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霓虹
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户外广告应保持显示完好。违反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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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十五日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停
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处以每日五十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利用充气式装置在门面前设置非经营性宣传品的,设置期限不得
超过二日,(略)通畅,并到学校门面管理部门备案。广告经营者应
保持充气式装置的整洁美观,无破损残缺。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立
即拆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违约金。
第十四条禁止门面承租方在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
乱刻画、乱涂写、乱吊挂。违反规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限期清除,并处五
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停业整顿。
第四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清扫保洁责任制度,确定承租方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及
时履行清扫保洁责任。
第十六条门面承租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
(二)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及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三)不将污水排放或倾倒在街面;
(四)不在非指定地点:(略)
(五)不得在门面前街面洗车;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校将要求承租方立即改正,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
下的违约金。
第五章废弃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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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门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按《(略)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
法》执行。
第十八条门面承租方应当按照《(略)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垃圾处置费。
第六章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餐饮经营门面应当按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厕所、密闭
式垃圾收容器等环境卫生设施,对公众免费开放使用。
第二十条不得擅自拆除、占用垃圾桶等环境卫生设施或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学校加强对(略)容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依据本办法对各承租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
轮门面招租参与资格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自签订门面租赁合同之日起,学校按本办法的规定对承租方的
行为进行监管。承租方自愿按本办法的规定约束自身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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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廉政协议
甲方(出租方):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营业执照):
为加强对外经济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
证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做到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有关
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廉政协议。
第一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反腐倡廉
建设的各项规定。按照《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商业交易活动,自觉履行合
同约定的义务,自觉按合同办事。
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除法律认可的商业秘密及
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之外),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
第三条甲方的廉政职责
(一)甲方与乙方有关部门、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
(二)甲方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
证券以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
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公务活动的宴请和娱
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及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
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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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乙方,参与甲方合
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乙方的廉政职责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行贿或馈赠礼金、
礼品、有价证券以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报销应由甲方单位:(略)
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参加公务活动的
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略)
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与其业务有关的第三方的礼金、有
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业务相关单位:(略)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不得与第三方单位:(略)
通,损害甲方利益。
第五条违约及处理
(一)甲方员工凡是私自接受乙方的宴请、礼物、礼金等方面的,一经查实,
除追究相关责任以外,立即开除。
(二)乙方凡是私自宴请、赠送礼物、礼金等给甲方员工的,一经查实,立
即终止合同,不退还承租保证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承租门面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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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双方签字之日起至该合同期满为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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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ED43FACD56DC313D(略)_9E3907D6_4E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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