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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ZJZC-(略)
项目所(略):吉林省,(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6.0289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略)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城南幼儿园新建项目附属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略)
3.2业绩认定:吉(略)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略)
3.3投标人须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略)()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略).cn/)官网无行贿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略)
3.8与招标人:(略)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一致,如企业名称:(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2.1项目名称:(略)
2.4招标控制价:246.0289万元(含暂列金210000.00元)2.5招标内容: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附属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略)
3.2业绩认定:吉(略)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略)
3.3投标人须具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略)()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略).cn/)官网无行贿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埠单位:(略)
3.8与招标人:(略)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一致,如企业名称:(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已在省级、(略)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略)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略)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略)CA,使用方式:(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略)(http://(略))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5.2本项目开标方式:(略)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系统》(http://(略))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略)网》()。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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