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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校(事业编制)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5-11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中小学校(事业编制)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公告来源:(略)教育体育局作者:(略)教体局时间:(略):14点击:【字体:大中小】
根据《(略)(略)中小学校(事业编制)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时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人员:为网上报名审核状态为“合格”的人员,(略)站查看审核状态并打印资格复审表(网址:(略))。
参加安徽师范大学现场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
(三)资格复审地点:(略)
本次校园招聘面试,考生免缴报名考试费。入(略)中小学校体检考察的考生免缴体检费。
(四)资格复审材料
1、《(略)(略)中小学校(事业编制)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略)自行打印资格复审表);
2、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材料;
4、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交学校证明具备取得职业能力证书条件),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略)
(一)时间:5月18日(周六)
(二)地点:(略)
三、专业测试考核的内容、形式及教材版本
专业测试考核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答辩三个环节。
(一)内容、形式:
1、教学设计
满分100分。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备课),时间为40分钟。
2、课堂教学
满分100分。课堂教学为备课后进行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
3、答辩
满分为100分。答辩对考生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
(二)教材版本:专业测试使用的教材版本为(略)区中小学现行教材,详见《(略)(略)中小学校(事业编制)2024届春季“校园招聘”公告》中附件3。
(三)所有学科均在普通教室进行专业测试,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小蜜蜂”等电子设备。(音乐学科统一提供电子琴,体育学科统一提供体育器材)。其余教具一律不准使用。
四、专业测试程序
(一)考生进场
考生于5月18日早晨按照专业测试通知单指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到达指定的专业测试地点:(略)
考生进入候测室后,所有通讯工具须立即上交纪检人员统一保管,于专业测试结束后退还,凡不按规定上交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关机)的视为违纪,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二)抽签确定专业测试顺序
抽签确定考生专业测试出场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备课、测试环节。
(三)备课
考生按抽签顺序由纪检人员引导至备课室,根据考官抽取的课题和提供的教材,在提供的备课纸上、在规定时间(40分钟)内完成无资料备课,撰写教学设计(教案),并现场复印。(教学设计任何地方不得出现关于考生本人的信息)。
(四)专业测试
考生备课结束后由纪检人员引导至对应的考场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每人专业测试的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上课10分钟、答辩5分钟)。考生在专业测试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和工作人员提供本人信息,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最终专业测试成绩按教学设计成绩的10%+课堂教学成绩的70%+答辩成绩的20%合成(最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所选聘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先后以课堂教学成绩、答辩成绩、教学设计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体检环节。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生在专业测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候测室。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二)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三)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专业测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五)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专业测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按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位考生注意,资格复审结果、后期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信息均(略)(略)站(网址:https://(略).cn/)发布,(略)站查阅。
咨询电话:(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略)(略)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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