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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第二实验学校2024-2025学年教辅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平湖第二实验学校(略)学年教辅外包服务采购公告2024-07-(略)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和《(略)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略)就平湖第二实验学校(略)学年教辅外包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一、(略):LGLD(略)
二、招标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内容:
3.1项目预算:(略)元人民币
3.2最高限价:(略)元人民币
3.3项目类别:服务类
3.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6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略)注册供应商,(略)(略))网上响应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4.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3投标人不存在《(略))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8单位:(略)
4.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1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略)
备注:“信用中国”、“(略)”、“(略)”以及“(略)(略)”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单位:(略)
五、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0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略)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略)前台;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略)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8月05日09:00(北京时间)(略)(略))。具体操作为登录“(略)(略)(略))”,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09:00至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略)(略)(略))”,使用本单位:(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略)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略)上报名投标,(略)(略))网后点击“招标公告”选中要报名标段点击“我要报名”或“代办→邀请提醒”;(略)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略)(略))((略)),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略);电子密钥咨询:(略)(略)),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略)(略))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4.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略)(略))网站”,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7月31日00: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略)网((略))→“(略)(略)(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8月02日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根据《深圳经(略)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质疑咨询电话:(略)88-226)。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办库〔2022〕35号)、《(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等。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0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226
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226
技术支持:(略)3




(略)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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