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批准,
(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
(略)
2.2项目规模:采购供应范围为脱酯树脂催化剂10m3,脱醛树脂催化剂5m3。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略)树脂采购项目,具体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提供本次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3.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份煤化工行业脱酯树脂催化剂单项合同供货量8m3及以上或脱醛树脂催化剂单项合同供货量3m3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结算发票复印件,脱酯树脂结算发票累计数量不少于4m3或脱醛树脂结算发票累计数量不少于1.5m3,合同内容应包括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页等信息,对于提供合同不清晰、信息不全,字体有明显修改,结算发票无法体现数量等现象,视为无效业绩;
(略)、
(略)的业绩作为自己的供货业绩);
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
(略)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5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
(略).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略)(
(略).cn/)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单位:
(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地点:
(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
(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略)》(
(略))媒介上发布。
九、监督机构
(略)纪检监察部监督。
十、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略)
电子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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