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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湘潭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湖南 - 湘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健康驿站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略)
(略):HNWY-SSCG24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潭韶财采计【2024】0038号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4、(略):HNWY-SSCG24015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预算:(略).00元
7、合同定价方式:(略)
二、采购人:(略)
(略)
包名称:(略)
标的名称:(略)
技术要求
数量
标预算金额(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01
包1
(略)健康驿站建设项目
详见
采购需求
1项
(略).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2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相关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需承诺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4、单位:(略)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资料证明。)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缴纳。但供应商须出具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略)
六、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
4、(略)(略).cn)上下载/获取:(略)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2、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给采购人:(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略)(略).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略)
十一、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电子邮箱:(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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