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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采购公告】2024东街院区Gcp 病房医用冰箱等设备采购项目院内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SL-202425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4.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谈判内容一览表
单位:(略)
合同包
(略)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略)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简要技术需求
1
1-1
2024东(略)Gcp病房医用冰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1批

340000
340000
3400
医用超低温箱、医用低温箱(-20°)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略)
(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略)
(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但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a.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a.谈判截止时间前(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谈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谈判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略)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略)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6、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7、单位:(略)
8、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略)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若不满足以上任一资格条件,则谈判无效。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略)账户: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略)(略)015896
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略)(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6
一审:程乾
二审:陈礼团
三审:周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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