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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397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980,0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采购需求:(略)召,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拟定于2024年08月举办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培训营计划14天及交流赛2天(分(略)、北区)。训练营及交流赛预计240人左右。
二、具体服务需求:
(略)召,进一步推动我省青少年足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略)2024年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我中心定于2024年8月举办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培训营计划14天及交流赛2天(分(略)、北区)。训练营及交流赛预计240人左右。
(一)办赛能力
承接单位:(略)
(二)办赛经验
承接单位:(略)
(三)场地、器材、设备
★1.场地:符合足球项目要求的专业训练场地6片、2片功能齐全的比赛场地。场地配备功能(略)。提供照片。
★2.器材、器械、设备:具备符合足球项目训练、竞赛标准使用的场地、训练营所需的专业训练器材及交流赛所需要的比赛设备、器材、物品。提供照片。
(四)接待要求
1.住宿:具备2人一间的标准房间,配备卫生间、淋浴间和洗漱用品。
2.餐饮:运动队、裁判员餐标不得低于80元/人/天。至少有1-2个容纳50人以上的会议室,会议室投影、音响等设备齐全,召开会议或裁判员会议。
3.竞赛用车:
(1)裁判员大巴(45座以上)3台;
(2)培训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用中巴1台;
(3)为竞赛官员提供车辆保证。
(4)保障运动队驻地到场地的大巴车(45座以上),在培训营期间场地酒店摆渡。(略)和承办单位:(略)
(5)培训营期间,(略),临时调配或增加竞赛用车。
(6)训练营场地内每日配备饮用水、冰桶及防暑降温物品。
(五)物料制作
1.(略)提供的训练器材、比赛器材清单在开营及比赛前准备好相关器材,(略)及赛事总协调在赛前共同审查合格。
2.条幅背景板制作:
(1)训练营场地及比赛场地上方悬挂条幅至少三条:(根据悬挂位置设计尺寸,不得少于15米)内容为:2024年辽宁省青少年足球高水平暑期训练营。
(2)背景板根据商务要求设计、制作,尺寸不小于3米*8米,(略)审核。
(3)赛场周边条幅及A字广告板根据商务要求确定,(略)审核确定方可悬挂条幅或摆放A字板,数量若干。
3.培训营手册、秩序册及成绩册制作:
(1)训练营开营前作完毕;秩序册赛前制作完毕,(略)提供,承办单位:(略)
(2)成绩册赛后3天制作完毕,(略)提供,承办单位:(略)
4.胸卡制作:包含嘉宾、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板式样式由承办单位:(略)
(六)经费保证
1.保证训练营讲师、裁判员、技术官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交通费按标准按时发放及报销,时间不得晚于比赛后5天。
2.训练营及交流赛课根据竞赛需要,(略)要求,机动调整经费支出。
3.负责训练营、交流赛全体人员保险费。
4.根据辽宁省足球运动要求由承接单位:(略)
5.保证训练营开幕式所需器材费,负责策划组织开幕式仪式及媒体宣传报道的宣传费。
6.负责训练营相关人员的服装费。
(七)医疗保障
★1.取得当地政府及医务部门同意举办训练营,并针对本次赛事制定相关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方案。
★2.训练营及交流赛期间在就近安排至少1(略)开通赛事医疗绿色通道。
★3.交流赛期间安排2辆救护车到赛场,并配备医疗人员,至少1名医生和1名护士,救护车需要配备AED,医生、护士具备专业的医师证、护师证,并能够处理紧急医疗事件,配备外伤急救药品及设备直至赛事最后一场比赛结束,不得提前离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赛事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略)”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3、代理机构:(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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