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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天基光学遥感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开发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陕西 - 西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主要内容谈判公告
(略)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空天基光学遥感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开发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略):WB(略)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空天基光学遥感数据处理与分析技术开发项目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需求描述:
(1)特定目标空天基遥感数据样本集快速构建
针对甲方关注的场景及目标,建立空天基时空多源遥感数据切片(含三维测绘数据),并开展遥感特征分析,同时针对不同的后续处理需求,构建相应的样本数据集。
(2)空天基遥感数据信息提取技术开发
针对甲方获取:(略)
(3)特定效果评价规则构建与实现
结合空天基时空多源遥感数据特点、甲方特定需求和相关技术文献,构建满足特定需求的遥感信息应用效果定性/半定量的评估规则,并支持现场应用。
(4)空天基时空多源遥感数据处理与信息提取现场保障支持
根据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略)
(5)深化总结分析工作支持
根据甲方要求,在保障人员撤离现场30天内,完成指定空天基遥感数据的深化处理和分析总结支持工作。
技术指标:
(1)★对甲方提供的空天基遥感影像数据,根据后续处理需求,完成相应样本集的制作,处理效率对天基遥感数据应优于20分钟/景,对空基遥感数据应优于2分钟/目标,并对多源影像需在空间上进行对齐。
(2)★空天基遥感数据信息提取技术方法应至少包括空基光学-光学影像快速变化检测、天基光学-光学影像快速变化检测和天基光学遥感影像大尺度目标(建筑类目标)快速检测,其中变化检测自动处理准确率大于85%,交互处理后准确率大于95%;自动目标检测准确率大于90%,交互处理后目标检测准确率大于98%;20000×20000像素影像处理时间应小于15分钟。
(3)给出1套满足特定需求的遥感信息应用效果定性/半定量的评估规则;
(4)★所有技术方法成果至少提供封装式程序。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限价:120万元
3.4交货地点:(略)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单位:(略)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略)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略)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略)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略)完整;
(8)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略)
特别提醒:
注:
①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事业单位:(略)
③除事业单位:(略)
④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略)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略)
(1)公告时间:(略)至2024年7月31日;
(2)发售时间:2024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略)
(4)发售方式:(略)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略)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略)
(3)应答方式:(略)
6谈判时间、地点:(略)
6.1谈判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谈判地点:(略)
7信息发布媒体:
(略)(略).cn)
8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8.2.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附件(作为谈判公告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模板(发布).doc(作为谈判公告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模板(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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