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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2024年学校窗帘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满足采购人:(略)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交货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略)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采购人:(略)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3、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略)
(2)安装调试
2.1、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
2.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质量保证
3.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关于加强(略)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采购人:(略)
(3)本项目验收时采购单位:(略)
(4)验收时专家将随机抽取产品对其进行破坏性实验,及随机抽检环境检测,室内空气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略)
(5)成交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1.1付款人:湖南湘(略)管理委员会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略)
2.投标人可投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产品。
3.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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