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城市黑臭水体与入河排污口监督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辽宁 - 沈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城市黑臭水体与入河排污口监督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城市黑臭水体与入河排污口监督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城市黑臭水体与入河排污口监督核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16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1,971,900.00
最高限价(元):1,971,900
采购需求:查看
以推(略)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为核心,开(略)黑臭水体与入河排污口监督核查工作,具体需求如下:
★一、卫星遥感排查黑臭水体
利用高分辨率光学卫星影像数据、无人机影像数据,基于遥感识别模型实现对(略)域内的水体提取和黑臭水体识别。本项目摸底排查(略)(略)内黑臭水体1次,深入(略)级市(略)黑臭水体1次,抽查(略)域的黑臭水体1次。要求编制黑臭水体清单以及相关图件,并提交技术报告。具体要求如下:1、原则上应采用0.5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优先选择国产卫星影像,无适用国产高分影像时可用其他商业卫星遥感影像补充,影像分辨率不得低于2米;2、遥感影像获取:(略)
★二、黑臭水体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对疑(略)黑臭水体的河流及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测。城市黑臭水体检测约600个点位,检测指标为溶解氧、透明度、氧化还原点位、氨氮4项评价指标。结合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在全省重点排污口中抽取约600个问题点位开展水质抽查检测,检测指标为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5项指标。具体要求如下:1.检测成果报送要求:原则上,应在甲方下达检测名单2个工作日内制定采样计划并向甲方报备,采样检测应尽量集(略)、多组、分批推进,完成(略)报送(略)。检测数据应在采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辽宁省入河(海)(略)”,每批次采样检测工作结束后10日内通过“辽宁省入河(海)(略)”上传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正式材料。
2.项目成果要求:包含数据汇总表、检测数据报告、工作报告、质控报告,以及相关影像视频资料、电子文档等。其中,检测数据报告应对采样点位现场状况进行描述,并附有包含采样点位经纬度的现场照片和相关视频,内部质量控制记录也应一并报送。
★三、黑臭水体污染成因技术核查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技术复核与核准
1、黑臭水体污染成因现场技术核查(1)县城(略)黑臭水体现状调查要求结合卫星遥感影像分析结果,对(略)(略)内水体开展实地调查及黑臭成因分析,利用红外无人机巡航、快速水质检测设备等,开展水体黑臭污染成因分析,主要包括污水直排、溢流,企业排污,养殖,底泥淤积及其他污染问题等,根据水质监测数据,判定河流水体黑臭情况。最终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污染源清单台账1份,绘制污染地图,分析污染成因,形成实地调研总结技术报告1期。(2)季度现场核查要求每季度对(略)级及以(略)和县城(略)、直接(略)结合部,以(略)实际开发(略)域(主要为企事业单位:(略)
2、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技术复核与核准要求针对全(略)已完成规范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按照甲方要求筛选排污口核查清单,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数量不少于500个点位。
主要核查内容:一是核查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包(略)填报的排污口所在位置、排口类型、关联源、排汇入河流、入河方式:(略)
现场核查结束后,将核查问题整理成清单台账,详细分(略)排污口规范整治的现存问题,编写全省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总结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优惠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涵盖相关检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7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略)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