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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4年副食品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24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2024年副食品采购招标(略)(略).cn)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2024-JJHCBB-W100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JHCBB-W1004
三、项目概况
(一)保障规模:日常保障在编人员约600余人(含住院在编伤病员),聘用制人员约1200余人,地方伤病员约500余人,共计2300余人。
(二)项目计划总额:约1600万元(非项目预算)。
(三)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食堂日常保障所需的大宗类物资,包括粮油类、肉类、海鲜水产类、果蔬类、调料干货类、饮品类、预包装食品类、厨杂类和给养类等常用物资。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副食品供货及配送服务作全品类进行公开招标。
注:所有种类的货品均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四)中标供应商数量:3家。
四、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为资质完备、(略),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违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2、供应商应规模较大、管理正规、承接过党、政、军、群(机关团体)等部门的配送任务,具备丰富的为大单位:(略)
3、供应商应具备食材封闭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略)时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4、(略)正式员工按时配送,尽量固定人员,员工必须政治清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持有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热情服务、遵规守法,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5、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配送工作,(略),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略)开票走账。
★6、供应商应做好所属人员及原材料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建立紧急供货机制(应急配送方案),无条件配合需求方完成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落实。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或延迟、推辞不执行,不得以疫情严重或供应商出现疫情为借口拒绝给需求方配送食材。出现以上疫情防控问题时,需求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供应商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7、如在合同履约期间出现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因疫情等原因无法继续供货的情况时,需求方可以终止合同,由其余两家中标供应商轮流供货。
五、配送时间和周期要求
1、采购人:(略)
2、采购人:(略)
3、供应商应详细计划安排配送工作,防止误点错送,因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时到货时,投标人应主动联系提前告知。
4、(略)等因素短期内无法保障每天配送时,供应商需提前告知采购人:(略)
六、配送食材范围要求
1、配送原材料地点:(略)
★2、配送原材料必须完全确保所有食材均在保质期内,无变质过保、无以次充好,质量合格、成色新鲜。肉类和冻货应提供原产地信息、(略)(略)、动物检疫标志,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行加工,需要冷冻的食材应在(略)范围内设有冷库并提供相关的冷冻证。运输冷藏食材要有对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各类农药检测标准》(GB23200.(108至115)-2018),主要检测标准见本章附件。
★3、供应商应提供利于食材运输和储存的有效包装,且在包装上注明保质期及存储方式:(略)
★4、随货物必须附带送货单及相关证明,海鲜水产、调料、油类食品应提供进货相关凭证。供应商须现场配合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获取:(略)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采购评审。我部将以公告形式通知资格预审结果,供(略)站查询结果。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4年08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略)四层。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4年08月08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九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略)
投标人线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240、8277、8636、(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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