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略))法定代表人周学飞
成立日期
(略)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略)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略)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在北京经济技术
(略)范围内发放贷款。(“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
(略)
(略)90.
(略)
(略)10.
(略)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
(略)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略)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略)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略)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略)
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7207.41万元。
(略)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90%股权,转让底价为6486.669万元;
(略)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10%股权,转让底价为720.741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7207.41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转让底价7207.41万元的比例进行分配。2、
(略)的各项相关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3、
(略)、
(略)签署《债权追索权委托协议暨三方协议》,该协议约定,
(略)对标的企业若干待偿债权进行追索,并由标的企业予以充分配合;追索取得的债权回款中的
(略)以内(含)部分归属于标的企业,超出
(略)的剩余部分在扣除债权追索相关成本费用后,90%
(略),10%
(略)。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债权追索权委托协议暨三方协议》内容并自行判断相关风险。4、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发放贷款中由于借款人未按时间还款付息,涉诉贷款共有20项仍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具体涉诉情况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资产评估报告》,提请各意向受让方关注。5、意向受让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查阅备查文件。6、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7、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附件:保密承诺函.pdf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25层2501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志成成立日期
(略)
注册资本
(略).3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略)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355290F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90.
(略)%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0.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355290F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略)批准日期
(略)
(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百五十四次会议决议(亦庄国投董(2024)98号)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略)(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罗宪杰成立日期
(略)
注册资本76472.3868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略)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686624F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10.
(略)%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138949N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略)批准日期
(略)
(略)总经理:
(略)
(略)100%股权
转让底价7,207.4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72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略)络竞价方式: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
交纳金额721.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
(略)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朱婷婷 |
![](/upload/replace/2024-07-05/20240705093352_NRU94H.jpg) |
【联系电话】 |
15385137696 |
【客服微信】 |
gczbzh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