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招标人:
(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
(略):2024Z03BBFW1222
3、招标人:
(略)
4、项目内容:
4.1根据工作安排,拟定工作计划。从合同签订起,中标人需对企业在2024年期间每月企业的研发项目进行识别、归集与备查资料的整理,并在识别工作结束后提交新识别的研发项目清单、当月的所有研发项目费用归集资料、辅助帐、需完善的备查资料等。
4.2对我司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1)针对我司已存在的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了解我司研发活动现状,并识别研发活动税务风险,包含但不限于研发活动实质、特点、分析判断研发活动现状能否满足税法合规性要求;
对已归集的研发费用进行审核,针对存在的税务风险问题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针对我司未识别的研发项目进行管理
识别服务期内可进行研发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不限于我司已识别的项目。根据识别的研发项目建立研发项目库,并进行相关管理。
对新建立的研发项目费用进行归集,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指导我司完善研发活动需使用的会计核算科目体系,并指导财务对研发支出进行合理的账务处理;对我司同时进行多项研发项目清单、同时用于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的各项支出,提出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分配方法;对我司研发费用以合规、合理的方式:
(略)
4.3对研发项目进行备查资料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研发项目立项决议文件、立项报告、验收报告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等。
具体包括:为我司设计资料收集流程,在我司的授权下联系并指导各环节相关人员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各环节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技术部、党群人事部、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等。此外,对相关资料装订留存,避免因为人员更迭造成的材料缺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研发项目立项决议或批复;
b.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方案);
c.项目组研发人员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d.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e.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f.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用情况说明);
g.研发项目测试报告、上线报告、验收报告。
4.4对新建立的研发项目费用进行归集,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指导招标人:
(略)
4.5审阅研发项目中拟签订合同的税务风险,并提出建议,指导招标人:
(略)
4.6针对服务期内研发事项,在日后的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中,协助我司与监管机构检查进行解释。
4.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培训。服务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研发项目识别技术层面和加计扣除政策相关内容的培训。
4.8按照国家制度、行业规范及企业要求,对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外的科技投入相关项目成本支出的归集范围、项目资料的规范要求及会计核算等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
4.9对招标人:
(略)
(1)识别服务期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不限于招标人:
(略)
(2)审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拟签订合同的税务风险,并提出建议,指导招标人:
(略)
(3)根据企业科技投入归集文件,指导招标人:
(略)
4.
(略)研发投入统计表,并协助整理留存备查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其他科技投入项目立项决议或批复;
b.其他科技投入项目计划书(方案);
c.项目组科技人员名单编制情况和人员名单;
d.从事其他科技投入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e.直接购入的用于科技投入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凭证;
f.其他科技投入支出辅助帐及汇总表;
g.其他科技投入项目成果总结、验收报告。
4.11协助每月整理科技投入费用明细,根据企业要求指导财务进行会计处理。
4.12针对服务期内其他科技投入项目事项,在日后的科技投入费用检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
(略)
5、服务地址:
(略)
6、服务期:服务期为签订合同后壹年。
7、报价方式:
(略)
8、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不高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的20%。提供研发扣除成果后如因招标人:
(略)
9、合同签订:
(略)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
(略)
2、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网站(
(略).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
(略).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
(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
(略)
三、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略)
1、投标供应商需登录“
(略)-
(略)(略)”,访问地址:
(略)
2、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7月27日17:30
四、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略)
1、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2日9:30。
2、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3、邮寄/现场递交地址:
(略)
4、开标地点:
(略)
若已获取:
(略)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
(略)-
(略)”、“
(略)”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
(略)
六、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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