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
(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直属各单位:
(略)
为做好2024年度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6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
(略)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略)
事业单位:
(略)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机构
2024年度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粮人联〔2020〕96号)有关要求执行,由省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申报程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
(略)-“
(略)”栏目开通全省统一管理的职称评审公共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
(略)通办理。为确保稳妥有序推进,2024
(略)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
(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
(略)上申报及所在单位:
(略)
2.
(略)址:
(略).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略)站,点击“
(略)”下方“专题专栏”中的“
(略)”,
(略)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
(略)”,
(略)、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即可。登录后,请先在“职称申报”网页右上角下载并查看《操作手册》,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网上申报审核流程》,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4.有关要求:一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
(略)可供选择的专业,选择申报粮食工程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略)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
(略)
(二)纸质材料报送
报送内容:主要包括委托评审函、诚信承诺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等。
1.《委托评审函》1份。按照属地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略)
2.《2024年申报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1份。
(略)及省
(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单位:
(略)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
(略)
5.《事业单位:
(略)
6.《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破格申报人员应填写报送。
7.材料清单目录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三)职称初次认定
资历要求:大中专毕业生从事粮食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
(略)
直接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申报单位:
(略)
2.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由同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审核后退回本人)、《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3.单位:
(略)
4.逐级审核盖章的《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认定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四、有关政策规定
(一)任职年限。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
(略)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和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所发的毕业证书以及中央党校和省、
(略)、
(略)委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可予认定。对不属于上述部门发给的学历证书和各种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只能作为评审其专业基础知识时参考。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当与粮食工程专业一致或相近,食品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38号),从事粮食工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粮食工程专业申报职称。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职称。
(四)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2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2024年,
(略)络在线学习。专业
(略),进入“
(略)”栏(
(略)址
(略).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
(略)”—“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专业科目学习方式:
(略)
(五)时间计算。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算起,以近5年业绩为主。
(六)转岗转评。取得非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在粮食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
(略)
(七)论文和专业技术(总结)报告查重。论文和专业技术(总结)报告重复率检测采取申报人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略)
(八)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县级以下(
(略)城)基层一线连续工作10年以上,需适当放宽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略)上申报流程“工作经历”中上传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逐级审核工作。各市、各有关单位:
(略)
(二)材料申报有关规定。纸质材料上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前。评审材料
(略)、省
(略)(市)及省直单位:
(略)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地址:
(略)
附件:相关申报表格材料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25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粮食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doc
4.事业单位:
(略)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doc
6.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认定粮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docx
7.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8.网上申报审核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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