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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城区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一标段、四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略)网站((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孟津公开-2024-42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97元
最高限价:(略).66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孟津工施招标(2024)0160号-1
(略)(略)城市管理局2023(略)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一标段(二次)
(略).81
(略).81
4
孟津工施招标(2024)0160号-4
(略)(略)城市管理局2023(略)道路绿化提升项目四标段(二次)
(略).85
(略).8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1)工程名称:(略)
(2)(略):孟津工施招标(2024)0160号
(略):孟津公开-2024-42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25日历天;
(5)养护期:一年;
(6)建设地点:(略)
(7)预算控制金额:(略).66元;其中一标段招标控制价(略).81元;四标段招标控制价(略).85元;
(8)工程概况:本工程(略)城市管理局2023(略)道路绿化提升项目,位于(略),本项目主要绿化提升改造涉及8条路,分别是桂花大道、小浪底大道、瀍源大道、汉魏大道、朝阳大道、(略)(略)(略)等内容,(略)双侧行道树绿化带,机非分隔带,中央分隔带绿化提升。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略)级安全文明工地;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桂花大道、小浪底大道、道路双侧行道树绿化带,机非分隔带,中央分隔带绿化提升;四标段为桂花大道、瀍源大道、汉魏大道、朝阳大道、绿化给水工程;
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同时是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进。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略))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略)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承诺投标截止当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8月15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2.投标(略)站获取:(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略)(略)城市管理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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