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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海洋路1号(博森·海尚)6幢1702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福建 - 宁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产,建筑面积110.5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
二、竞价时间及起拍价
(略)上拍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略)上重新公告。
起拍价:130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9月2日上班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略)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过户过程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基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执行裁定书后10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税费的发票至本院申报退税,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其他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对由此而造成的无法过户与拍卖人无关。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略);户名:(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该标的物尚未清场,需要看样者自行前往,介意者慎拍。
咨询电话:(略),监督电话(略),联系人:(略)
(略)址:(略)
(略)(略)户名:(略)人民法院)上查询。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5日

(略)房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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