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七楼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7-25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略):ZZ42089GC(略))
招标项目所(略):吉林省(略)
一、(略)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略):ZZ42089GC(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1)采购范围:会议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工程地点:(略)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第1包:
(略)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地点:(略)
七、(略)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略)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Z42089G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65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会议室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略)
(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注:①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建筑业划型标准划定),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吉林省住建厅及(略)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是否有效,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略)
3.3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略)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4供应商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6与采购人:(略)
3.(略)(略)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8(略)(略).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略)(hppt://(略).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
3.11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12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3.1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上发布。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8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